河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业务助理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9-04 点击数:

 

河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河池学院组织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专门办学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培训业务助理1名,主要负责学院非学历培训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培训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制作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教学管理与服务;

2.协助做好客户维护与市场拓展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1.面向全社会招聘;

2.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岁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专业:不限。

5.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功底,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新媒体运营编辑、文案策划能力。

6.端庄大方、形象气质佳,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踏实细心,时间观念强,有抗压能力,不排斥加班;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招聘流程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即日起接收报名,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并注明“姓名+河池学院2023年培训业务助理招聘”。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和填报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4.考核与聘用

经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笔试、面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不变。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1.岗位为非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

2.按规定参加社保,每月3000元+项目绩效。

六、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陆老师,联系电话18176769766;电子邮箱:bestjx@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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